在加拿大,大多数超市食品是不需要缴纳零食税的,但有一些特定类别的食品,如碳酸饮料、糖果和休闲食品,是需要缴纳零食税的。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例子:
碳酸饮料:
通常需要缴纳零食税。
糖果和休闲食品:
如薯片、巧克力等,通常也需要缴纳零食税。
烘焙食品:
如果预包装销售的数量少于6个,如蛋糕、松饼、派、蛋挞、饼干、羊角面包、布朗尼蛋糕等,可能需要缴纳零食税。
冰激凌:
如果一桶冰激凌的重量低于500克或少于500毫升,则需要缴纳零食税;超过这个尺寸则通常不会被征税。
需要注意的是,从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2月15日,加拿大政府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商品免征商品和服务税及统一销售税,这可能包括餐饮业提供的餐食、各类成品食物、啤酒、葡萄酒等低度酒精饮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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