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包括海洛因、可卡因、大麻、LSD等,以及镇定剂、安眠药、兴奋剂、抗抑郁剂、抗癫痫药等。
易制毒药品:
如含有麻黄素的感冒药(如白加黑、泰诺、康泰克)。
医疗用毒性药品:
如含有剧毒成分的中药(如三分三、川乌、马钱子、巴豆、冰凉花、草乌、莨菪子、雪上一枝蒿)。
放射性药品:
未具体列出,但通常放射性药品受到严格管制。
含有野生动物成分的中成药:
如虎骨酒、熊胆粉、燕窝等。
含有阿片类成分的药物:
如复方甘草片、强力枇杷露等。
其他特定成分的药物:
如含有伪麻黄碱的感冒药、含有麻黄碱的药物等。
建议您在携带药品出境时,仔细阅读目的地国家的具体规定,并确保所有药品都在允许携带的范围内,必要时需申报并妥善保存药品及其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