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美国携带现金的规定如下:
随身携带现金限额
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无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海关予以放行。
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携带金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建议申报,否则可能面临现金被没收的风险。
申报要求
随身携带超过1万美元现金或票据,在入关时一定要申报。
如果携带的现金加上其他货币形式(如旅行支票、人民币等)的总价值超过1万美元,也需要申报。
其他注意事项
短期内多次往返(15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
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15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10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建议
如果计划携带超过1万美元现金,建议提前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并确保所有现金和票据的总价值在申报限额内。
如果携带金额在5000美元到1万美元之间,建议先向外汇指定银行了解具体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