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证明应该妥善保存,它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办理条件
持有中国护照的中国留学人员。
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
办理材料
护照首页和签证页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学校的证明信,包含入学和毕业时间。
单程回国机票。
留学生登记表。
照片一张。
办理流程
在回国前一个月将所需材料寄达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
或根据使领馆要求,通过留学人员登记报道管理系统在线申办。
证明用途
用于国内就业、升学。
用于海外学历学位认证。
在回国后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车时出示。
注意事项
留学回国证明一共有三联,第一联由申请人妥善保存,第二联用于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使领馆保存留底。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可能不予开具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留学生联。
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的学历证书进行认证,可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和时机,并确保所有材料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