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留地签注,简称D签,是国家机关发给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学习、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家属的签注。这种签注为 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具体来说,逗留签注适用于以下情况:
学习:
在香港或澳门就读的学生及其家属。
就业:
在香港或澳门工作的员工及其家属。
培训:
在香港或澳门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其家属。
逗留签注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期间可无限次往返香港和内地。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必须收到学校寄过来的学生签证才能办理逗留签。
办理逗留签注需要先办理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然后还需前往公安出入境处办理逗留签注。
总结:
逗留签注是多次签注,允许持有者在香港或澳门学习、就业、培训期间及其家属多次往返内地和香港。
办理逗留签注需要先办理港澳通行证,然后前往公安出入境处办理。
逗留签注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具体有效期根据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