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归国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果您是在海外留学的中国学生,并计划回国,您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申请留学回国证明:
1. 在您毕业或结业前,您可以亲自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提交以下材料申请留学回国证明:
您本人的护照原件;
您的学位证书原件;
您的学习成绩单原件;
如果您是进修或学习经历证明,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2. 如果您已经结束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前来办理,您可以委托他人或通过留学人员登记报道管理系统在线申办留学回国证明,并上传所需材料。
3. 对于已回国且回国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留学人员,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留学回国证明,但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委托人的护照复印件(照片页);
委托人的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人的国内单位的在职证明信或街道证明信原件;
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由、在新学习和结业时间及相关简况,并写明被委托人的护照号码;
最终毕业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被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请注意,申请留学回国证明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您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以及中国驻当地大使馆或领事馆的规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准备申请之前,先咨询中国驻您所在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获取最新的申请信息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