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居住要求如下:
没有明确的最低居住时间要求,但绿卡持有者若在美国以外的地方连续停留超过180天,再次申请入境时,美国移民局有权对其是否仍视美国为长期居住地的意图进行质疑。
如果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但少于1年,重新入境时,移民官可能会进一步审查,以确定是否仍有“居住美国”的意图。
如果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超过1年,则需要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来证明你没有放弃美国永久居留的打算。回美证有效期通常为2年,必须在离开美国之前申请。
持有绿卡的居民需要在过去的五年内至少在美国居住730天,这意味着每年至少要在美国居住146天。然而,并非所有的离境时间都会被计入连续居住的计算中。
建议
为了确保绿卡的有效性,建议绿卡持有者尽量避免长时间离境,并确保每次离境时间不超过180天。如果确实需要长时间离境,应提前申请回美证,以证明没有放弃美国永久居留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