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申请可以免以下几类:
个人所得税免税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如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等。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保险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安家费、离退休费用。
外交人员所得。
协议免税所得。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所得。
增值税免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关税免税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和货样。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