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国家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立法机构
议会:由君主、上院(贵族院)和下院(平民院)组成。
上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终身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
下院:由选举产生,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
行政机构
政府:由首相领导,内阁大臣们负责不同部门的工作。
内阁:包括首相、阁员大臣、非阁员大臣等。
首相府:协助首相处理行政事务。
直属机构:如枢密院,代表王权的最高行政机关。
政府各部:包括商业、教育、环境、外交、财政、内政、国防、司法等部门。
司法机构
高等法院(High Court of Justice):英国的最高法院之一。
郡法院(County Court):处理地方民事和刑事案件。
刑事法院(Crown Court):处理重大刑事案件。
地方法院(Magistrates’ Court):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检察总长(Attorney General):代表国家进行法律起诉。
苏格兰检察总长(Solicitor General):苏格兰的相应职位。
其他重要机构
军情六处(MI6):负责情报收集和国家安全。
白金汉宫:英国君主的官邸。
英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英国的最终法院。
这些机构共同构成了英国的国家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