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报准则”,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旨在推动全球范围内税务信息自动交换,以打击跨境金融账户逃避税行为。截至最新的信息更新,以下是一些已实施CRS的国家(地区)的列表,按照国名拼音排序:
A. 安圭拉、阿根廷、保加利亚、爱沙尼亚、爱尔兰、安道尔、安提瓜和巴布达、阿鲁巴、澳大利亚、奥地利、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B. 比利时、百慕大、冰岛、波兰、巴哈马、巴林、巴巴多斯、伯利兹、巴西、巴拿马
D. 丹麦、德国、多米尼克
E. 俄罗斯
F. 法罗群岛、芬兰、法国
G. 哥伦比亚、格陵兰、根西岛、哥斯达黎加、格林纳达
H. 韩国、荷兰
J. 捷克、加拿大、加纳
K. 开曼群岛、克罗地亚、库克群岛、库拉索岛、科威特、卡塔尔
L. 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罗马尼亚、黎巴嫩
M. 马恩岛、马耳他、墨西哥、蒙特塞拉特、马绍尔群岛、马来西亚、毛里求斯、摩纳哥
N. 挪威、南非、瑙鲁、纽埃
P. 葡萄牙
R. 瑞典、日本、瑞士
S. 塞浦路斯、圣马力诺、塞舌尔、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圣基茨和尼维斯、萨摩亚、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沙特阿拉伯、圣马丁
T.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土耳其
W. 文莱达鲁萨兰国、乌拉圭、瓦努阿图
X. 希腊、匈牙利、意大利、西班牙、新西兰、新加坡
Y. 英属维尔京群岛、印度、英国、印度尼西亚、以色列
Z. 直布罗陀、泽西岛、智利、中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
请注意,这个列表可能不是完整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有新的国家加入实施CRS。您可以通过OECD的官方网站或其他官方税务信息来源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