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D签注,即逗留签注,允许持证人在香港逗留的时间根据其申请的类型和条件而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D签注类型及其允许的逗留期限:
多次签注:通常可无限次往返香港和内地,签注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探亲和特定目的:例如探望配偶、父母、子女,可签发3个月一次或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14天;探望兄弟姐妹,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同样每次逗留不超过14天。
就学、就业:可逗留一年以上的签注。
其他特定情况:如赴香港随任、培训等,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的最长有效期签发。
请注意,持证人应按照香港进入许可的规定入出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