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海关的规定,出境时需要申报的物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现金及外币:
携带的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需要申报。
贵重物品:
珠宝、金银制品等,总值不得超过等值2万美元,超过限额的需要申报。
旅行自用物品:
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
动植物制品:
携带的动植物及其制品、微生物、种子等需要申报,有些物品可能需要办理相应的证明手续。
其他需要申报的物品:
如文物、古董、药品等。
携带上述物品之一或多个出境时,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