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信息: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等。
无犯罪记录声明:
证明该居民在特定区域及时间段内没有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排除:
不包括人民法院已作出并生效的刑事处罚判决,以及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生效判决。
行政违法记录:
可能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
刑事犯罪记录:
可能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
其他信息:
可能包括一些特定条件下的轻微违法行为,例如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因轻微违法受到两次以下罚款、警告或不予处罚的,以及未受到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一般交通违法记录。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出具,用于旅游、移民、留学、工作等场合,或用于申请进入某些管制区或应征某些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