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批复。
根据公告,中国证监会批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此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批复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在此期间,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公司需在注册有效期内,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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