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朱小旭 周璞
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桑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网络直播侵害企业名誉权案件,展现了司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原告为一家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开发的一处楼盘因区位优势显著而备受关注。被告作为本地房地产领域网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使用夸张的肢体语言和不当表述,将该楼盘描述为“避雷”项目,严重失实的言论导致企业社会评价降低。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迅速展开调解工作,及时联系被告,阐明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详细分析直播内容中的不当表述及其影响;引导被告认识其行为对企业造成的损害;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沟通,寻找化解矛盾的平衡点。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在直播平台公开致歉,消除不良影响。原告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双方当场达成和解。法官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企业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主体不得以不实言论损害企业商誉;网络主播应当恪守职业操守,确保言论客观真实,不当言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 河南商报 》( 2025年04月02日 第 A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