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全国高考统招
学生通过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根据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进行录取。
主要包括2+2、3+2、3+1等模式。
计划外招生
除了高考统招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还会通过计划外招生方式录取学生。
通常包括英语笔试和面试,特殊情况下可能要求口语和综合素质测试。
自主招生录取
高校和留学机构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需要,制定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
通过学校官网、社交媒体、教育展览等渠道发布招生信息。
综合评价录取 (也称三位一体招生):
除了高考成绩,学校还会综合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面试表现。
特殊招生模式
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如西交利物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等,主要采用综合评价的录取形式。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工程师学院,所有教学活动基本上在国内进行。
学历与非学历教育
某些项目如复旦大学与挪威商学院合作举办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可能提供非学历教育模式。
在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时,学生需要了解意向院校和专业的具体信息,提交必要的报名资料,并可能需要参加院校组织的入学考试。申请成功后,学校会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告知入学手续和签证申请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