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麦海关的规定,以下物品禁止携带入境:
假冒品牌物品:
丹麦对假冒商品管制严格,携带此类物品可能会被没收并处以罚金。
无法说明来源的现金支票:
需要向海关人员说明支票的来源,否则不允许携带入境。
酒精类制品:
禁止携带任何酒精类制品,如酒心巧克力和固体酒精,违规者将面临罚金和没收。
非应急药物:
禁止携带非紧急药物入境,个人应急药物在报备后,可携带规定数量入境。
新鲜动植物食品:
禁止携带新鲜水果、蔬菜或鲜肉等,包括由动植物制作的中药药材,隐瞒不报将面临罚金和没收。
不能说明内容的私人信函 和 淫秽色情书籍:
这些物品可能被视为违禁品。
航空违禁物品:
根据航空安全规定,一些物品如毒品、枪支弹药和腐蚀性液体等被禁止携带。
超过免税额度的商品:
从非欧盟国家进入丹麦,携带的商品总值不得超过1,350克朗(不包括一定数量的烟酒、香水等)。
金属、石油制品、玻璃制品等机械文明产物通常也被禁止携带入境。
体内有修补的银牙或整形用的硅胶须立即剥除。
化学纤维类衣服的入境者必须换用天然材料制作的衣服。
携带电脑等文明利器入境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法规的更新而变化,建议在出行前咨询丹麦大使馆或领事馆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