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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一对夫妻约定房产加女方名字,离婚时仍未办理,男方反悔!法院:按最新司法解释办

夫妻双方婚内签订财产协议,约定男方一套婚前房产50%份额归女方所有,但一直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现婚姻破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女方能否凭该份协议要求男方给予相应补偿?日前,上海黄浦法院审理了此案,法官根据2025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中涉及条款向李先生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
2025-02-27 1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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